关于落实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(2018、2019级)
教学任务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:
为确保下学期常规教学工作有序开展,满足学生对任意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的需要,请各二级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本通知要求,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,确定下学期需开设的公共(任意)选修课课程、专业选修课课程以及专升本拓展课的教学任务,具体工作事项及进度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教学任务落实要求
1、严格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落实学期教学任务的原则意见(修订稿)》的要求,落实教师教学任务;
2、专业选修课和公共(任意)选修课按选修课管理办法执行;
3、拟聘请的校外兼职教师需在教学任务落实前办理好相关审批手续。
二、课表编排原则
按照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排课指导性意见》要求执行。特别强调以下几点:
1、工作日优先排课;
2、理论课不允许排在机房;
3、校内教师上课最好一天控制在4节以内,最多6节,不允许一天连上8节课及以上(单设实践课除外),且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,特殊情况下,报教务处批准同意后执行;
4、校内教师不得指定上课时间和地点(除专业实训室)。
三、公共(任选)选修课开课时间
1、表一中公选修和表二中专升本拓展课上课时间:
(1)本部:周一下午和周一、三、四、日的晚上
(2)宁海:周五下午和周一、三、四、日的晚上
(3)慈溪:周一下午和周一、三、四、日的晚上
2、表三公共任选课上课时间:周一、三、四、日的晚上;
3、从第1周开始上课,具体按公共(任意)选修课课表排定的时间上课。
四、公共(任意)选修课开设任务
1、2018级必须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开设任务见下表一:
表一:2018级公共选修课开设任务分配表
教学部门 | 课程名称 | 学时 | 学分 | 学分分配 | 选课对象及相关要求说明 |
电子信息学院 | 信息素质与职业 | 15 | 1 | 本部200 慈溪100 | 2018级三年制学生 |
2、专升本拓展班开设任务见下表二:
表二:专升本拓展课开设任务分配表
教学部门 | 课程名称 | 学时 | 相关要求说明 | 选课对象及相关要求说明 |
明智学院 | 专升本数学 | 42 | 本部7个班,宁海1个班,慈溪1个班 | 1、选课对象:2021届毕业生 2、英语上课时间必须和数学、语文错开,选课前每班人数限80人,改选时根据需要调整开班人数 |
专升本语文 | 42 | 本部4个班,宁海1个班 | ||
国际交流学院 | 专升本英语 | 42 | 本部11个班,宁海1个班,慈溪1个班 |
3、公共任选课学分分配 (教师个人申报)见下表三
表三:公共任意选修课学分分配表
教学部门 | 要求开设学分数 | 相关要求说明 |
电子商务学院 | 500 |
|
经济管理学院 | 500 | |
建筑与艺术学院 | 600 | |
机电工程学院 | 500 | |
国际交流学院 | 500 | |
电子信息学院 | 1000 | |
明智学院 | 2000 | |
合计 | 5600 |
五、工作进程安排
工作内容 | 时间节点 | 提交材料 |
注意: (1)专业选修课选择“专业课、限选课” (2)专业核心课选择“专业课、必修课” (3)其它专业必修课选择“专业基础课、必修课” 2、教务处读取开课计划 3、开课计划调整申请、专业审核 | 5月12日 | 开课计划调整申请的,需提交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表 |
4、教务处审核 5、各学院打印: (1)课程分类汇总表 (2)学期开课计划(按专业分页打印) | 5月15日 | 1、课程分类表(学期开课计划→打印教学任务初步) 2、学期专业开课计划(学期开课计划→查看学期开课计划) |
6、编制专业选修课开课计划(预选) | 5月18日 | 3、专业选修课开课(预选)计划汇总表(见附表3) |
7、专业选修课预选 | 5月20日 | 4、专业选修课开课计划(正选)汇总表(见附表3)不开设课程汇总表 |
8、编制单设实训进程表(系统录入) | 5月23日 | 5、班级单设实践环节安排表(学期实践教学环节安排表→班级其它环节安排) |
9、落实教师教学任务 10、落实公共(任意)选修课、专升本教学任务 11、由课程承担部门完成系统教学任务设置 | 5月23日 | 6、公共(任意)选修课开设汇总表 7、任意选修课申报表 8、承担外分院课程任课老师安排表(按课程分类表) |
12、编制课表,按以下顺序: (1)公共(任意)选修课课表 (2)班级课表 | (1)6月5日 (2)6月11日 | |
13、完成系统中“正选课程”下相关设置,确定选课课程、上课班级、学生名单等 14、课表初审 | 6月12日 | 公布选课课表 |
15、专业选修课、公共(任意)选修课选课 | 6月16-17日 | |
16、检查学生专业选修课学分选修情况 | 6月18日 | |
17、微调课表、打印教师教学任务书 | 6月19日 | 9、教师教学任务书 |
18、教务处审核,发布课表、教学进程表 | 6月22日 | |
19、公共(任意)选修课改选 | 另行通知 |
六、其它事项
1、公共选修课的考核由各开课单位组织实施,任意选修课在课程结束时随堂进行;
2、教师个人申报的选修课开课周数为16周,请根据周次安排制订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;
3、请各教学单位按要求学分数开足选修课程,选修课程、任课教师及上课时间一经确定不作更改。
附表1:任意选修课申报表
附表2:公共(任意)选修课开课计划汇总表
附表3:学期专业选修课开设计划汇总表
教务处
2020年4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