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我院2015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大二、大三各班级:
2015年的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开始了,请各位班长参照以下条款开展2015年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。
一、奖励对象
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学生。
二、奖励额度
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。
三、申请条件
1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参评学年综合分成绩名班级排名前5%,必修课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;
2、一等奖学金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三好生获得次数多者优先;
3、积极参加国家级、省级比赛并获得相应名次(国家级比赛一、二、三等奖;省级比赛一、二等奖)者优先;
4、每班最多报一名同学;
5、英语四、六级通过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。
四、上交材料时间
各班请于10月10日前将初评推荐人员的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电子稿、纸质稿一式两份)和证书材料报学工办程友宝老师处,过期不候。申请表已放班长群共享,请自行下载。
五、补充说明
1、在同一学年内,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,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2、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,校级奖学金只发给荣誉证书,不发奖金。
3、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,一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违法行为,即刻终止享受原获得的国家奖学金,并取得违纪当年的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资格。
4、申请人员务必认真填写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,各班上报名单必须经班主任同意;
商学院学工办
2015年9月30日